Sunday, October 19, 2014

錯過一場免費球賽

哥林多前書612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事務所慶祝成立50週年,其中一項慶祝活動是招待員工去看Atlanta Falcons Chicago Bears 的職業足球賽,雖然Falcon 不是好球隊,然而能免費去看球,配偶也免費,孩子半價,並且有賽前behind the scenes tour了解 Georgia Dome的設施,公司還訂了遊覽車,從公司集體出發,省了停車費,最主要的:感染現場比賽的氣氛!這種種因素對我這“前足球癮患者”來說是頗具吸引力的。


但有一個問題:這比賽是在星期日下午一點,公司訂的遊覽車10點半就要出發,我就是參加早堂崇拜仍是很趕,因此就沒有報名了。等到事務所確定人數,把票都買好了之後,沒想到NFL為了錯開電視轉播的時間,把這場比賽改到下午四點,也就是說:如果我原先報名了,那麼參加完我平常參加的第二堂主日崇拜,仍然可以趕得上去看這場比賽及參加一切的賽前活動!

要是以前的我,一定很扼腕,覺得錯過這個機會好可惜;我以前迷足球的狀況,雖不至於讓玉琇做“足球寡婦”,但為看轉播是花太多時間。感謝主!現在不會為這樣的事懊惱了,因為主在這些年間,幫助我把足球癮的問題解決,靠主得勝,不再被它轄制!

覺得不大舒服

中學時候看過一則軼事,講到有個諾貝爾科學類的得主(好像是物理或是化學類的,記不清了),是一位教授,在名校主持一個實驗室;有一天,手下一位研究員打電話給他:闆,我今天不能來上班了,因為我覺得不大舒服。這位教授回答他:你知道嗎?科學上的偉大成就,絕大多數,是覺得不大舒服的人做出來的。

當時年紀小,只記得這個故事,並無深刻體會;倒是信主之後,在教會裏學習服事的過程中,愈來愈多體會到,服事的經歷和那位教授說的情形有異曲同工之妙。相似之處在於美的條件最佳的狀況其實不常有,我們總是在大大小小的不舒服當中,身體上的不適自不待言,年紀越大越有體會;精神上的種種不舒服:壓力、愁煩、無喜樂等等,又豈少呢?但神的兒女是幸福的,我們有一條上面來的出路:

哥林多後書第129節使徒保羅說: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神不把保羅身上的刺挪走,是為他好,免得他過於自高;但神也為他開路:應許他恩典夠用,必加給他能力,做成神託付給他的工作。我參與的服事中,最多體會在軟弱中倚靠神的能力覆庇,就是福音隊了,一方面參與時間長,至今已23年了,是玉琇和我共同參與的服事中時間最久的,在這過程中有許多的經歷與觀察;另一方面,這是傳福音的服事,所以屬靈爭戰更加明顯,因為魔鬼不喜歡人來到神的面前悔改。

每次快要出隊事奉,我們家或是隊友就會開始有各種狀況嗓子突然不適、自己或家人生病、工作突然加重、靈裏忽然低沉,有莫名的控告感、夫妻為小事不愉快等等,經歷多了,就知道這不是湊巧,或剛好碰上,而是不折不扣的屬靈爭戰,魔鬼藉著這些在說:這麼累,何苦呢?這樣的光景還好意思服事神吶?不要服事就不會遇到這些倒霉事了等等,這時絕不能上當,灰心喪志,要趕緊來到主面前,尋求祂的幫助。而多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當我們轉向祂的時候,祂一定幫助我們,給我們夠用的恩典來服事,靠主得勝,把福音傳出去,把祝福帶給人。

Friday, October 10, 2014

更高的目的

歌羅西書32224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University of Oklahoma唸建築碩士時,影響我最深的一位老師是Professor Emery,我所上的那一個program,是給已經有三年以上設計實務經驗的人進修的;Professor Emery曾經對我們說:”你們以後在事務所裏,要無私的教導年輕的同事,這樣整個行業的品質才能提升,人們才會尊敬這個專業。“我當時是覺得這話”太高了吧?“,但我一直牢記它。
在建築師事務所工作以後,我逐漸發現:好的建築師事務所,會有一種在潛移默化中傳承專業經驗的氛圍,也就是新進的同事向資深的同事請教,是被鼓勵的。這種請教是隨機的,可能是設計上遇到的問題,或是在break room偶遇的攀談。

我在美國工作過的四個事務所,除了第一個以外,其他三個都算是積極鼓勵這種氛圍的公司。但也都有一個共通的問題:這些資深又有料的同事(我們叫go to person)他們個人分享的意願及態度如何?基本上,我覺得是願意的,畢竟大家都是受過前輩栽培這樣過來的,但當工作壓力加大時,可能就會覺得自顧不暇,沒心情也沒時間來傳授了,“我很忙,不要來打擾我”的表情就會掛在臉上,於是,本想來請教的同事就知趣不來打擾了,久而久之,就不問了,他們自己想辦法解決問題。如果那位資深同事沒有察覺這情形,或是覺得“反正樂得輕鬆”的話,結果就是:事務所少了一位可以栽培後進的同事,長遠來說,是整個事務所受虧損,非常可惜。

這種在工作中的專業傳承很重要,有些和事務所擅長設計的建築類型(Building Type)有關,比方說我們事務所一個區塊的專長是做K to 12的公立學校,新進同事常會搞不清楚學校的防火區隔(Fire Zone)為什麽要這樣做?要解答這個問題需要有學校設計的實務經驗,特別是和各個county 的消防局長(Fire Marshal)打過交道的;另外有些問題是整體性的,最常見的是建築構造的細部設計的問題,特別是和防水有關的,新進的同事很容易在這方面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現在網路非常方便,各種廠家提供的細部設計詳圖都能取得,但是“為什麽要這樣設計?”、“怎樣可以更好?省錢又牢固”、“怎樣選材料?”這些都需要有現場經驗,才能說出“所以然”。

這樣的分享是需要花時間的,有些小事情一兩分鐘就搞定,但有些時候是需要多花一些時間,但好處多多,可以使新進同事受益匪淺,省去許多冤枉路,並增進彼此情誼。我在這一路的工作生涯中就得到許多同事的樂意相授,非常感謝他們,至今仍和他們中好多位保持聯繫!

隨著在工作中的資歷增長,自己也逐漸有更多機會教導年輕的同事,或是新來的同事。我發現神的話語“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乃是真正能夠驅使自己願意去行的原動力。如果這事至終要交賬的對象是神的話,這是一個更高的目的,我會更有熱情,更有耐心,願意藉此帶給後進的同事祝福!

但在實際工作中挑戰還是很大的,需要神的恩典保守,常提醒自己的有兩方面:

第一是有真誠願意回答問題的態度,如果常出現一副被打擾的表情,人家以後也不想來麻煩我了。如何能真誠願意?這就回到根本問題:我是否覺得這個傳承是很有意義的,而願意付代價、花心力跟時間?也就是栽培、預備新一代的建築師能夠在專業上不走冤枉路而盡快到位,使他們能最大程度的發揮他們的能力、展現他們的才華。


第二是即使是因業主及其他專業工程師的緣故,帶給我們難處,我們仍要對他們有尊重,這尤其是給後進同事很重要的榜樣。少數時候,我們會碰到不盡情理的業主,其實更準確的說,是業主的承辦人員,爭功諉過不在話下;或是碰到無法兌現承諾、交出漏洞百出圖紙的其他專業工程師。這個時候,很自然的反應就是Project Team會背地裡埋怨或奚落他們一番,有時話會講的很重。這種狀況似乎是無可厚非,但其實是會毒害工作氣氛,但我也很難在當下說些什麽能讓大家剎車。要改善這個偏差,必須當下和平常雙管齊下,就是在當下自己不要加入敲邊鼓的行列,而且自己平常就當對那些出狀況的業主及工程師有尊重,畢竟我們大家都有一個共同底線:希望這個案子順利完成。認定這點,能幫助我心平氣和一點,盡快轉換到“那接下來我們怎麼辦?”這樣的態度可以讓同事知道還有另一種選項,我們可以不被負面的情緒綁架。

Saturday, October 4, 2014

擔任陪審團

許多華人在入籍美國之後,對於擔任陪審團 (Jury Duty) ,常是避之唯恐不及,理由諸如:無法預知要花多少時間,怕耽誤工作;英文不行,大概當不了;怕老闆會不會誤會自己乘機偷閒等等,不一而足。其實參與陪審團,是了解美國司法特色的最佳教育機會,只要英文還過關的,我鼓勵大家下次接到Jury Duty通知時,存願意被選上的心去法庭報到。

首先,有關工作受影響的事,Jury Duty是受法律保障的公民責任,只要是頭腦還正常的雇主,絕不敢藉此(指員工擔任陪審團,沒法上班)找員工麻煩,更不用提解聘或裁員了。我們有project manager早已訂好時間向業主做設計簡報的,接到JuryDuty通知,公司當然讓他去法庭報到,結果入選了,最後公司老闆只好代替他做簡報。

我擔任陪審團的那次,一大早去法庭報到,候選陪審員有200來人吧,挺熱鬧。我們這組共60個人,被帶到一間大會議室裏,檢察官,還有兩位律師一起面談60個人。首先過濾英文不行的,在我旁邊的一位韓國中年人舉手表示不行,檢察官簡單問他幾句就讓他走了。再來詢問有沒有親友在本縣做法官、檢察官及警察的?接著公佈兩位被告的名字,問有沒有人認識他們?或看過他們案子的新聞?還有詢問有沒有人對毒品案有強烈看法,以致於會影響你公正判斷這類案件的?最後問有沒有實在無法服務的困難?例如自己有重病,或要照顧生病的孩子等等。凡是舉手的檢察官一定會質問,並不是舉手的就一定能走。

之後就從第一個人開始問問題,檢察官和兩位律師都可能會問,不外乎對毒品的看法,以及是否自認能夠公正判斷。每問10個人,檢察官和兩位律師就暫停一下,對照彼此的筆記本,看有多少位三人都同意的人選。我是第42個,問到第50個結束後,12位正式陪審員和兩位候補就產生了,候補需全程出席,但不能參與討論,除非正式團員有人因故缺席(如生病),法官認可後才能替補;我有幸擔任正式陪審員。

我們立刻要上庭執行任務,首先在法庭背後的陪審團室選團長(foreman),有一位年輕男士建議一位中年男士,中年男士很爽快的答應了,其他人也樂見,所以我們馬上就報告法警轉告檢察官:我們準備好了。

進入法庭時,檢察官,被告及律師已經就座,兩名被告西裝革履,看得出來剛理過髮,並且鬍子刮得幹乾淨淨。不久法官就來了,先提醒陪審團要根據當庭所呈的證據斷案,並且私人時間不得搜尋此案的新聞,也不可打聽被告的背景,並且不可接觸被告及他們的律師;如果違犯了會以藐視法庭罪論處。同時陪審員之間私下不可討論案情,回家也不可跟家人討論此案。

案情其實很單純:兩位被告共乘一車,因非法U turn被警察攔下,警察看到駕駛座右邊(即排擋桿位置)有一個小保溫杯,是平躺著的,經驗告訴他這個保溫杯可能有問題,於是請求支援一輛警車,到達後,兩位警察請兩人下車,到警車後座坐著,由一個警察看著;另一位警察就搜車,果然保溫杯裡是大麻。問他倆這保溫杯是誰的?兩人都說不知道。本來只要驗保溫杯上的指紋就可知道了,沒想到這搜查的警察犯了錯誤,忘了帶手套就拿保溫杯,結果實驗室的指紋報告是不確定有兩人之中任何一位的指紋。但大麻在車上是無可置疑的,既然兩人都說不知道,檢察官就兩人一起指控持有毒品罪,所以這個案子若判有罪就是兩人一起都判刑;若無罪就兩人都沒事。

檢察官傳的證人有兩位警察,辯護律師當然不會放過機會,要搜車的警察承認自己犯錯的部分。另外也傳了實驗室人員,證明是大麻,分量多少等等。辯護律師並未讓被告作證,為自己辯護。

Closing Argument的時候,兩位辯護律師說法一致,就是我的客戶(被告)不知道這個裝有大麻的保溫杯是從哪裏來的。他們的意圖非常明顯:只要我們陪審員當中有一人覺得可能其中一人真的是冤枉的,投無罪票,那麼我們就是Hung Jury,這次就無結果,檢察官還有一次機會可再審兩人,但一般因這是小案子,檢察官多半不願動用資源再審一次,因此被告大概就此無罪開釋了。

檢察官當然洞悉他們的意圖,在Closing Argument的時候,強調被告不敢上庭作證證明不是我,因為不是我的話,就是他了,不敢作證,這就表示兩人都知情,一旦作證必定撕破臉,狗咬狗,不如沉默,take our chances

此時已是下午4點,法官讓我們回家,第二天早上開庭,法官先指示我們注意事項,然後我們就進陪審團室開始討論案情deliberate。團長先讓大家投票:11:1有位男士果真擔心可能其中一人真的是冤枉的,我們其他11個人一一表達自己為何會認為他們有罪。最後改變那位男士意見的argument是我提的:如果我真的無辜,我一定會上庭作證,努力證明我真的不知道那保溫杯是從哪裏來的,也不知道裏面裝的是什麽即使這樣做的結果必然是against我的朋友,但那也沒辦法,因為我真的是無辜的,我可不願這樣糊里糊塗的進監獄。結果全數通過有罪的判決,總共花了一小時。

結束了陪審團任務,回到家,好奇的上網查縣立監獄的受刑人資料,兩位被告各有各種小罪前科15次及12次,年輕的那一位才34歲就有將近10年是在監獄度過的,唉!真的是。。。。


陪審團制度是讓不同背景的普通社區公民,代表社區政府來執行司法上有罪無罪的判定,某種層面上,是社區道德標準的彰顯,我參與之後的感想是:比較陪審團制度,和其他一位法官或幾位法官決定的司法制度,我更支持陪審團制度,因為12個沒有司法訓練的人,在看過法庭所呈現的兩造證據之後,所做的一致決定(有罪或無罪),絕對更客觀;如果我是罪犯,我會更服氣

罪人向罪人講道

Jeff Robinson牧師的這篇文章“罪人向罪人講道”對每一個基督徒來說都是提醒,我們可能沒有講道,但不同形式的傳講,都在做:帶查經、教主日學、教導兒女等等,希望這篇文章讓你得幫助,特別謝謝王天健牧師介紹這篇文章給我:

我擔任牧師三年多了,一個困擾我的實際問題:向人傳講了那麼多篇道(是的,到目前為止,每一篇),我覺得自己非常難遵行自己所講的。我傳講除掉驕傲這條致命的毒蛇,但我對於自己解釋並傳講經文的方式感到自豪。我告訴弟兄姐妹,他們應該不住的禱告,但我自己的禱告生活極不穩定,就像阿拉巴馬州中部夏季降雨的情況一樣。我傳講藉著尋求神的恩典,來降低我們脾氣的溫度計,然後在從教會開車回家的路上咆哮惹我生氣的孩子我的意思。

一個特別的主日在傳講神的話語時,這種能說不能行現實格外抓住我,這張力搖身一變成為一全然的的恐懼,也就是我怕自己是一個每星期在神聖的辦公桌後面,預備傳講自己沒有活出來的真理的人。那天的經文是馬太福音59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好的經文,我想藉此機會談到以無私的態度對待別人,就是愛和愛鄰舍的表現。

我舉出個應用:當我們與人發生衝突時,我們必須少說多聽。在回答別人不友善的言詞時,我們學習把左臉也轉過來的態度。哎喲!我講道還拿錢哩!自己在與人發生衝突時,仍在咬牙掙扎,希望能像主一樣,把左臉轉過來。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我剛講完使人和睦的信息,而我自己在這方面實在是淒慘的虧缺了神的榮耀。

那我們這些所行配不上所講的牧者,如何來正視這個殘酷的實呢?我們如何接納我們罪人向罪人傳講這個顯而易見的真理呢?我們如何讓弟兄姐妹明白,我們不是教皇,我們不是每星期從修道院從天而降的修士,週間都躲在修道院裏逃避世界,逃避肉體血氣,逃避魔鬼攻擊何況罪也住在修道院裏,因為罪人住在那裡。但許多我們所牧養的弟兄姐妹不了解這點,當我們犯罪的時候(而且我們必定會),有些弟兄姐妹會認為我們是騙子或法利賽人。在牧會初期,有一個人告訴我,我沒有資格成為一名牧師,因為我犯了罪。當我坦然承認的時候,他顯得有愕然,雖然我認為他的牧人必須是完美的想法不符聖經,我深切感覺到以我一個靠恩得救的罪人的身份,呼召其他罪人來跟從神的時候這事會帶來很大的張力。

資深牧師和輔導者Paul Tripp牧師的著作:危險的呼召:面對牧養的獨特挑戰Dangerous Calling: Confronting the Unique Challenges of Pastoral Ministry,救我脫離困境,它再次提醒我,牧者是誰?正如偉大的清教徒Richard Baxter所說,牧者是一個被神呼召的垂死者,向其他的垂死者傳講神的話。我必須順服在自己的傳講和教導下每週的講道預備必須有時時與主相交的態度。任何牧師若想要在這被稱為牧養的聖潔絞肉機下存活,絕不能定睛看自己的毛病。

牧師不同於來到教會裏的樣會眾,我們有獨一無二的特權和深厚的優勢,被呼召來深入學習神所揀選的,能除罪、更新心靈、恢復人應有形象的工具:聖經。是的,我們是我們自己的牧師,我們必須傾聽我們每個星期所傳講的,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做的並不只是傳講神的話,神的話也必須向我們自己傳講。因此,我們必須要問以下的艱難問題:已被赦免的罪為何還攀附著我們的心,像藤壺黏在古老的捕蝦船底一樣。我們必須祈求神用他的話語,暴露我們縈繞心底的罪和隱藏的弱點,使我們變得越來越像基督。

我們提醒弟兄姐妹,儘管大家常有錯誤的認知,以為神的僕人在靈命上就是天生麗質,其實我們只是陶,是普通的沃爾瑪陶器,是一個軟弱的人正在成聖的路上走,正向我們所傳講的對象一樣。在生命的海岸上,每一個時刻,我們都急切需要一波又一波的恩典沖刷著海岸,我們絕不能向弟兄姐妹隱藏我們需要恩典的臉。最重要的是,我不必被牧師應該是完美的這種期待所壓垮,不管這種期待是出於自己還是會眾,因為我們有主就夠了。我不配做一名牧師,但是基督配我把一切獻上。我本是不合格的,將來也不會,但耶穌會為我負責到底。福音是給每一位神的兒女的,無論是在台下聽的,還是在台上講的。


願神賜下恩典使我們能聆聽並遵行自己所傳講的。